使用條款
第一條 目的
1.制定本服務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的目的在于規(guī)范在使用北海市海真珠化妝品有限公司(即網站運營商,以下簡稱“海真珠”)通過海真珠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網站地址為(http://m.azerbaijantldr.com)提供的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服務”)時,用戶所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及責任。
2.如果用戶訪問網站,或以任何行為實際使用、享受網站的服務,即表示用戶接受了本條款,并同意受本條款的約束。如果用戶不同意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用戶可以選擇不使用本網站服務。
3.本條款包括本條款正文及所有網站已經發(fā)布的或將來可能發(fā)布或更新的各類規(guī)則,所有規(guī)則為本條款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條款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戶應當仔細閱讀本條款的正文內容及其所屬各類規(guī)則。
第二條 定義
1.“網站”是指海真珠為提供相關服務,通過計算機等信息通訊設備設置的虛擬的展示平臺,有時“網站”指代經營網站的運營商。
2.“用戶”是指進入網站并按照本條款約定享受海真珠提供服務的相關人士。
3.“服務”為海真珠在網站范圍內向用戶提供的與網絡相關的有形或無形的服務。
4.“特殊情況”是指不可抗力事件、政府機關的要求、第三方的支付服務等海真珠不負責履行的部分或無法控制的情況。
第三條 本條款的明示,說明及修改
1.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請根據(jù)網站首頁位置明示的電話聯(lián)系方式、傳真、電子郵箱地址等信息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
2.網站有權根據(jù)需要不時制訂、修改本條款或各類規(guī)則,并以網站公示的方式進行公告,不再單獨通知用戶。修訂后的條款或將來可能發(fā)布或更新的各類規(guī)則一經在網站公布后,立即自動生效。如用戶不同意相關修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網站服務。用戶繼續(xù)使用網站服務,即表示用戶接受經修訂的條款或規(guī)則。
第四條 服務的內容
1.網站提供履行如下業(yè)務:
a. 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相關的信息;
b. 對相關用戶提出的問題及時應對并處理;
c. 其他網站約定的業(yè)務。
網站所標示的產品價格為官方建議指導價,如鏈接的第三方網站價格與官網所示價格不一致,請以第三方網站標示價格為準。
第五條 服務的中斷和終止
1.網站有義務在現(xiàn)有技術上維護整個網站的正常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使用戶網上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網站因計算機等電子通訊設備的維護檢查、交換、通信故障等原因需要暫停服務的,網站通知該等事項后可暫?;蚪K止服務。
2.因經營類別的轉換、取消經營、合并等原因無法提供服務的,網站依據(jù)本條款通知用戶該等事項后暫?;蚪K止服務。
第六條 個人信息保護
網站可能包含第三方網站的鏈接。請用戶仔細閱讀第三方網站的隱私政策以保護自身的個人信息。
第七條 網站義務
1.網站不得從事本條款禁止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并按照本條款約定提供持續(xù)穩(wěn)定的服務而努力。
2.網站應為用戶安全使用網站服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第八條 用戶的義務
1.用戶不得行使下列行為,如用戶發(fā)生下述行為,網站有權根據(jù)本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采取必要措施。
a. 隨意更改網站提示的信息;
b. 使用網站指定信息之外的信息(例如軟件等)用于發(fā)送或發(fā)布;
c. 侵害網站以及其他第三方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
d. 侵害網站以及其他第三方名譽或妨礙正常經營的;
e. 謊稱為網站的運營者、職員或關聯(lián)人員的;
f. 在網站發(fā)布歪曲、暴利信息、視頻、音頻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的。
2.用戶應遵守本條款規(guī)定的事項及其他網站規(guī)定的統(tǒng)一適用的規(guī)定、公告等內容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行使影響網站運營的行為以及毀損網站名譽的行為。
3.用戶未經網站的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從事利用網站信息的營業(yè)活動,對該等營業(yè)活動的后果網站不承擔責任。且用戶因該等營業(yè)活動導致網站損失的,用戶應承擔賠償責任,網站對該等用戶可采取限制使用服務等合法措施。
4.用戶不得在網站發(fā)表包含以下內容的言論:
a.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b. 煽動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c.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d.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 任何包含對種族、性別、宗教、地域內容等歧視的;
f.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g. 宣揚封建迷信、邪教、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h.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進行其他惡意攻擊的;
i.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j.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
5.未經網站允許,禁止用戶在網站上發(fā)布任何形式的廣告。
第九條 網站鏈接等相關責任
1.海真珠網站可鏈接其他網站(包括文字、圖片及視頻等信息)。
2.海真珠網站對鏈接網站獨自提供的產品和其與客戶發(fā)生的交易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知識產權的歸屬及使用限制
1.網站制作的成果及網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圖片、文本、視頻等)的相關所有權、著作權等全部知識產權屬于網站。
2.用戶通過網站取得的信息中對于含有網站享有知識產權的信息,未經網站允許不得復制、發(fā)送、出版、發(fā)布或以其他方式用于盈利目的或向第三方提供。
3.用戶在指定服務界面發(fā)布的信息之著作權歸用戶所有,但網站為經營、展示、發(fā)送、宣傳等目的無需經過用戶的另行同意即可在合理范圍使用該等會員發(fā)布的信息。
4.在用戶發(fā)布的信息違反公序良俗、違背網站的運營方針或涉嫌侵害第三方權益時,網站可采取強制刪除等適當措施。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1.網站應對用戶的不滿及建議事項及時處理。但如果無法及時處理的,應立即通知用戶其原因和處理計劃。
2.網站與用戶之間發(fā)生的交易相關糾紛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責任限制和不可抗力
1.網站僅限在“按現(xiàn)狀”和“按現(xiàn)有”的基礎上,向用戶提供全部的信息、內容、材料、產品(包括軟件)和服務。除非另有明確的書面說明,網站不對其包含在網站上的信息、內容、材料、產品(包括軟件)或服務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擔保。
2.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網站均不對由于互聯(lián)網設備正常維護,互聯(lián)網絡連接故障,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tǒng)的故障,電力故障,罷工,暴亂,騷亂,災難性天氣(如火災、洪水、風暴等),爆炸,戰(zhàn)爭,政府行為,司法行政機關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
對本條款的解釋及因本條款履行所發(fā)生的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
桂公網安備:45050202000242號 工信部備案:桂ICP備06012300號
技術支持:阿里云